一、教学仪器设备的借用、回收都必须办理借还手续。做到发放有登记、回收有签收、借用有期限。
二、本校教师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分组实验仪器可用《实验通知单》登记,演示实验仪器用《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登记,化学药品用《化学药品领用登记册》登记。领用化学药品必须详细记录领用人、领用量、剩余量和归还日期。
三、外校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批准并在借条上签字,实验员方可借出,并要注意及时回收。
四、化学药品除本校学科教师外一律不得外借,否则出了事故要追究实验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教学仪器设备借出和归还时应认真清点,用完要及时归还。化学药品当天领用当天归还,不得在仪器室外过夜。
四、借用人要爱惜仪器设备,归还时应完好。仪器设备属正常损耗的应办理报损手续并签字,因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的应赔偿。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